拉著行李箱進考場,這樣的場景你可曾見過?11月24日,第八屆全國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暨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迎來“最漫長賽程”——刑事檢察業務筆試。
早上不到8點,大部分選手已經來到考場。全國檢察機關“十大業務”系列教材、《國家公訴人出庭指南》、最高檢指導性案例、最新司法解釋……各位選手紛紛從箱子里掏出各類書籍和資料分類擺放在桌面上,摩拳擦掌,準備應戰。

刑事檢察業務筆試考題
從8時30分到18時30分,參賽選手連續奮戰10個小時——審查3冊考題共358頁的卷宗,分別制作一審公訴案件審查報告、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審查報告,以及故意殺人刑事申訴案件審查報告。
“辦案是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責。法治價值的傳遞、法治理念的傳導、司法效果的彰顯,無不通過辦案體現。因此,刑事檢察業務筆試是此次競賽評分權重最大的一項,這正是公訴人辦案能力和水平的集中體現。”八公賽組委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環節比賽最大程度地模擬實戰辦案,采取貼合公訴人日常辦案實際的閱卷與文書制作相結合的形式,全面考察各位參賽者證據審查、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案件處理等公訴辦案“硬實力”,檢驗公訴人在具體辦案中落實最高檢黨組“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價值追求的能力水平。
上午10點,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國慶,檢委會專職委員苗生明以及政治部、各刑事檢察業務廳負責人一道來到考場巡視,向組委會詳細了解了賽程進度、選手情況、服務保障等,并對高質量做好競賽后續組織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怎樣才能把參賽選手辦案實力真正展現出來?命題組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聚焦刑事檢察業務中常見、多發犯罪和刑事法治熱點、難點問題,例如集資詐騙、職務犯罪、毒品犯罪、故意殺人、虛假訴訟、網絡誹謗等,取材真實案例,進行整合改編。“這些案件既有疑難復雜的‘大案’,也有百姓身邊的‘小案’,不僅在事實證據、法律適用方面設計了不少難點,考查選手辦案‘基本功’,更在其中蘊含了諸多法學基礎理論問題、司法理念與法治價值,意在考察選手理論深度,以及更好領悟法治精神、統籌法理情、實現更高質效辦案的‘底層能力’。”
參賽選手、黑龍江省大慶市紅崗區檢察院郭方宇慧今早攜帶的資料中剛好就有關毒品犯罪的最新會議紀要和典型案例,對今天的考試起到了很大的幫助,她認為:“隨時掌握刑事司法最新動態,持續學習新知識,是每一名公訴人的必修課。”
這是一場腦力、體力與意志力的巔峰考驗。時間臨近中午12點,靜謐的考場只有此起彼伏的電腦鍵盤聲。絕大部分參賽選手的桌面已經堆滿——細心標記好要點的卷宗,寫滿邏輯思路和證據鏈條的草稿紙。計算器、計時器、標簽紙等實用小工具,以及提供能量的巧克力、功能飲料、人參切片,提神醒腦的薄荷乳膏……盒飯就在門外,但幾乎沒有人選擇停下來。
此時,大多數人已開始撰寫案件審查報告。閱卷是檢察辦案的基礎環節,是辦好案件的根本前提,也是每名公訴人需要邁過的“第一道門檻”。考察往往體現在細節之中,陳家華等人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卷宗里,第一份案情介紹就被命題組埋下了“思維的柵欄”。對此,命題組相關負責人解釋道,一名優秀的閱卷人不應存在先入為主的觀念,對有罪、無罪或罪輕、罪重預設結論,而是要通過審查證據來“為犯罪嫌疑人畫像”。
“高質效審查證據,是高質效辦案的基礎”,最后一題是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一起“零口供”故意殺人案,被害人家屬不服無罪判決向檢察機關申訴,選手需要通過閱卷審查對原無罪判決提出審查意見。“這是專門考察證據審查判斷能力的一種新題型,選手需要在沒有認罪口供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通過審查間接證據判斷能否形成證據鏈、能否排除他人作案的合理懷疑,從而提出是否有必要對原判重啟復查及下步工作重點的意見。”
參賽選手、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宋凱認為:“最后一題形式很新,以前的考題多關注案件定性,但這次對證據分析的要求很高,這體現了最高檢‘刑事檢察重在推動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的明確要求,為我們履職辦案指明了方向。”
18點,北京夜色漸濃,比賽臨近尾聲,燈火里的公訴精英們依然緊張忙碌。這個傍晚跟他們經歷過的無數個辦案傍晚并無本質差別,一切都是為了追求真相和真理,為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