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工作的意見》(教發〔2011〕7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學生食堂工作,維護高校和諧穩定大局,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學生食堂工作
高校學生食堂工作涉及到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學校的正常秩序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好高校學生食堂工作,是各級政府和學校的共同責任。各部門和高校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意見》要求,圍繞“系統建立既體現公益性又適應市場規律,保障學生食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運行機制”這一目標,堅持高校學生食堂的公益性,積極探索,建立完善兼顧學生承受能力、財政支付能力和學校負擔能力的學生食堂資金投入和政策保障機制,保證學生食堂飯菜價格明顯低于校外同類餐飲價格,保證在物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同時,要適應市場規律,完善適應市場規律的學生食堂運行機制,按照科學合理、公開透明、有關方面共同參與的原則,建立并完善學生食堂調價和定期公開制度,規范定價、調價的程序和成本核算辦法,合理調整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穩步提高飯菜質量,保證學生身心健康。
二、切實落實學生食堂公益性責任
各高校要切實承擔起學生食堂的公益性責任,緩解學生食堂運行壓力,促進學生食堂健康發展。
1、建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各高校要按照學費收入的1.5—2%安排專項資金,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并制定基金管理與使用辦法,原則上,當學校所在地CPI月度同比漲幅達到3%以上(包括3%)或學校所在地食品原材料價格月度同比漲幅達到8%以上(包括8%)時,對學生基本大伙(包括社會企業經營的食堂)按每生每月10—2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以抑制飯菜價格過快上漲,穩定學生食堂飯菜質量,并將當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補齊。編制年度預算時,各高校要將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單列安排。
2、加大學生食堂投入。從2012年開始,省本級設立高校學生食堂公益性專項獎補資金,對學生食堂工作力度大、成效好,食堂公益性得到有效保障的省屬高校給予以獎代補。各高校要安排專項經費,保證學生食堂的投入,承擔學生食堂建筑、大型維修改造、大型餐飲設備配置更新和空調、電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務設施投入與運行費用。今后,高校在學生食堂外包時,不得要求經營者承擔基礎設施投入責任。凡食堂建筑設施由學校提供、內部設施設備由經營者投入的,要對經營者投入的資金進行審核,折舊后由學校給予適當補貼,嚴禁企業將基礎設施投入回報與學生食堂經營收益直接掛鉤。
3、落實學生食堂優惠政策。各地要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落實學生生活用電、用水、用氣享受居民用電、用水、用氣價格政策和高校學生食堂稅收優惠政策。學生食堂建筑設施必須由學校提供,按照非經營性資產管理,不計提折舊,對經營者實行“零租賃”,免收管理費。同時,學校要分擔學生食堂中學校編制內人員工資經費高于聘用員工部分,以降低學生食堂人工成本。學生食堂基本大伙不管采取何種經營模式,學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經營者上繳各種費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從學生食堂基本大伙贏利。
三、扎實推進學生食堂配套改革
高校學生食堂工作系統性很強,各高校在落實公益性責任的同時,要創新思路,多措并舉,多管齊下,通過深化改革,強化管理,促進學生食堂可持續發展。
1、積極推進學生餐飲管理改革。要積極引導學生食堂調整餐飲結構,開展多種經營,建立高、中、低檔成龍配套的餐飲體系,實現多元化、多層次的辦伙格局,滿足學生多方面需求,形成較強的自我補償與調節機制。按照服務和經營分開的要求,各高校可將保障性食堂和經營性餐廳分開核算,分類管理。保障性食堂負責基本大伙,嚴格限價,保本運營,由政府和學校給予政策扶持。經營性餐廳則放開搞活,允許適當贏利,并將所獲收益用于補償保障性食堂。
2、嚴格規范學生食堂成本核算管理。學生食堂成本核算是加強學生食堂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高校要督促餐飲管理部門和學生食堂經營者,根據學校所在地物價水平、學生食堂規模、人員構成、學生來源、食堂條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搭建適應學校實際的餐飲結構,規范確定進入伙食成本的原材料、水、電、氣、人工及管理運行成本,合理確定食堂飯菜價格。省高校后勤與基建協會要積極發揮行業管理作用,加強對各高校餐飲成本核算工作的指導,組織制定學生基本大伙成本核算標準,確定間接成本率(一般控制在25-35%)、標準定額投料(菜譜)、調料定額成本、水電氣指標等行業標準。
3、積極參與高校后勤生活物資集團采購。實施高校后勤生活物資集團采購是保障物資質量、提高采購工作透明度、降低采購成本、緩解學生食堂運行壓力的重要舉措。各高校要認真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盡力創造條件,積極支持參與后勤生活物資集團采購工作,拓寬“農校對接”渠道,建立原材料采購直供基地,發揮集中規?;少弮瀯荩瑥脑搭^上降低采購成本,堵住假冒偽劣產品流入學生食堂。
四、切實加強學生食堂監管和學生教育引導工作
鑒于市場環境復雜,食品安全形勢嚴峻,學生利益訴求較高,各高校要切實強化對學生食堂的監管,做好學生教育引導工作,為開展學生食堂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1、建立健全學校餐飲監管體系。高校學生食堂管理與監督始終是學校的重要責任。各高校要認真研究學校餐飲市場特點,制定符合學校餐飲市場實際的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位。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學生食堂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湘教通〔2010〕292號)要求,各高校要大力推行市場準入制管理,建立健全經營者和供應商準入與退出機制。要嚴格按照學生食堂伙食質量標準和毛利率標準對學生食堂服務質量進行考核,保證飯菜價格和質量基本穩定。要主動接受衛生、防疫、質檢等部門和行業協會的監督,充分尊重并確保學生對食堂飯菜價格調整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建立食堂原材料采購價格和食堂成本公示制度,建立學校、經營者、學生代表三方參加的食堂飯菜價格調整會商制度或聽證制度,自覺接受師生的監督,把高校學生餐飲辦成陽光餐飲。
2、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和學生教育引導工作。加大對《意見》精神的宣傳力度,讓學校師生了解政策精神,理解、認同和支持學生食堂管理和改革工作。同時,要加強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學生正確看待食堂飯菜價格漲跌問題,防止將食堂飯菜價格政治化。要通過意見簿、校園網、專題會等多種途徑保持與學生的溝通和信息交流,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要切實關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落實好各項資助政策。
3、建立健全學生食堂工作督查和問責制度。為做好教育部等五部門《意見》落實工作,省里將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和獎懲機制。高校黨政一把手是學校食堂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凡學校“公益性”責任落實不到位者,取消學校參加后勤方面有關評先評優資格。各高校要按照《意見》要求,在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的基礎上,制定學生食堂工作問責制度,并切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