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委巡視組原組長盧作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盧作全,男,漢族,1960年6月出生,江西修水人,在職大學學歷,1978年2月參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8年2月至2003年10月,在部隊服役;
2003年10月至2009年7月,歷任江西省紀委調研法規室副處級紀檢員、正處級紀檢員、辦公廳副主任、后勤服務中心主任、調研法規室主任;
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江西省地稅局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長;
2011年8月至2016年9月,南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江西省委巡視組組長;
2018年6月,免去江西省委巡視組組長職務;
2019年6月退休。
(廉潔江西 2023-07-10、紀法文庫2023-07-13)
日前,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對省委巡視組原組長盧作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盧作全身為紀檢監察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濫用紀檢監察權,退而不“休”,破壞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紀律規矩意識淡薄,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旅游活動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組織意識淡漠,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職工錄用及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濫權妄為,私自留存紀律審查材料,泄露巡視工作秘密,干預和插手執法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或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項目、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盧作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盧作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