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郭寶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寶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貪欲膨脹,違反廉潔紀律,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與商人親清不分,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學校申辦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郭寶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郭寶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 2023年01月07日 09:53

2023年5月30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郭寶慶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5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郭寶慶利用擔任慶云縣委書記、德州市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德州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劃撥、學校申辦等方面提供幫助。2001年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郭寶慶先后多次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2萬余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郭寶慶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郭寶慶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山東高法 2023-05-30
2023年8月22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郭寶慶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郭寶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贓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煙臺中院審理查明:2001年5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郭寶慶利用擔任慶云縣委書記、德州市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德州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劃撥、學校申辦等方面提供幫助。2001年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郭寶慶先后多次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現金、房產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72萬余元。
煙臺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寶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郭寶慶具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積極退繳全部涉案贓款及孳息,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中國法院網 2023-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