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總工會文件
衡工發〔2021〕20 號
關于開展 2021 年困難職工家庭調查摸底
及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總工會,白沙洲工業園區總工會,高新技術產業開發
區、松木經濟開發區工會聯合會,市直各委(局、服務辦),駐衡國省屬企事業單位工會,各基層工會:
為鞏固拓展困難職工解困脫困成果,確保每位符合困難幫扶條件的職工納入到困難職工幫扶體系,根據《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南省工會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
則>的通知》(湘工辦發〔2020〕26 號)文件要求,市總工會研究決定在全市各基層工會中開展困難職工家庭情況調查摸底及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圍
(一)深度困難職工(兜底保障):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
出必要費用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50 元/月)的職工家庭。包括:(1)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但還存在患病、子女上學、傷殘等其他剛性支出的困難職工家
庭;(2) 企業關停并轉過程中下崗失業、停發或減發工資,造成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后,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3)本人或家庭成員因患重特大疾病、傷殘等因素,導致家庭收入扣減重特大疾病支出和長期照料費用后,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
(二)相對困難職工: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低收入標準(家庭人均純收入不高于 1100 元/月)的職工家庭。
(三)意外致困職工:具體是指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種參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見病病種目錄),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生活仍暫時有困難的(家庭人均純收入一般不高于 1650 元/月)意外致困職工。
包括:(1)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疫情、社會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負傷致殘、染病或犧牲的職工家庭;(2)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產生數額過大的救治費用,導致基本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職工家庭;(3) 因發生自然災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傷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損毀嚴重,導致基本生活暫無著落或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職工家庭。
《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南省工會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湘工辦發〔2020〕26 號)中《湖南省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辦法》中第七條規定的特殊幫扶對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家庭,視為不符合申報建檔條件:
(一)子女在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或自費留學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員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三)存在我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高消費行為。
(四)拒絕配合調查、核查,致使無法核實收入的家庭。
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及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及證明的家庭。在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故意采取其他規避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
(五)具有兩套住房且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擁有、經常使用各種機動車輛的(殘疾、患病職工用于功能性補償代步除外)不納入深度困難職工檔案。
(六)市總工會結合我市實際認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系統在檔的困難職工需全部進行重新核查,符合建檔
條件的按本文件要求進行重新分類建檔和完善資料,已符合脫困、注銷條件的職工做好退出工作。
二、申報程序
( 一)申請。由困難職工本人向所屬基層工會申請,如實填寫、提供相關申報及證明資料,簽署保證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并愿意接受審核的承諾書。
(二)核查。收到困難職工申報資料的基層工會,應派 2名或 2 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入戶核查,準確掌握該職工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致困原因、吃穿住用等實際生活情況,確保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初步認定困難職工家庭類別,提出核查意見。
(三)公示。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家庭,經基層工會集體研究同意后在單位或社區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四)審核。公示期滿后,基層工會提出初審意見并蓋章,
將困難職工檔案錄入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將相關申報材料報上一級工會職工幫扶(服務)中心。
(五)建檔。各級工會職工幫扶(服務)中心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上報的困難職工材料進行審核,完成信息比對,并按照每年不少于 30% 的比例進行抽查入戶復核。審核完成后,將困難職工家庭的建檔審核情況逐級向下級工會反饋,同時告知職工本人。
三、申報材料
1. 書面申請報告、《衡陽市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 1 )。
2.家庭收入材料提供職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提出申請之日起前 12 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總和,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工資性收入須提供工作單位的工資發放清單(或提供銀行打印的工資流水單據);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需填寫《困難職工家庭成員收入情況承諾書》(附件 2)。
3.《衡陽市困難職工救助委托核對授權申請表》(附件 4)。
4.本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和身份證,低保證等復印件。
5.提出申請之月前 12 個月的醫藥費用等剛性支出材料,殘疾的須提供殘疾證明。
6.家庭成員學費支出證明。
7.《困難職工家庭人均收入計算明細表》(附件 3)
8.困難職工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
9.單位工會評議結果公示材料。(附件 5)
10.職工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證明。
四、時間安排
第一輪:4 月 20 日-6 月 20 日,基層工會完成對困難職工進行調查摸底、完成建檔工作;各級職工幫扶(服務)中心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上報的困難職工材料進行審核,完成信息比對,并按照不少于 30% 的比例進行抽查入戶復核。
聯系電話:8205393(職工服務部)
附件:1.《衡陽市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
2.《困難職工家庭成員收入情況承諾書》
3.《困難職工家庭人均收入計算明細表》
4.《湖南省困難職工救助委托核對授權申請表》
5. 評議結果公示(樣本)
衡陽市總工會
2021 年 4 月 21 日
